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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五条细则太“温柔” 还待深圳版细则发力?
2013-08-25 22:50: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昨日,广东省国五条细则率先发布。要求严格执行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 与国办发〔2013〕17号文(即国五条)要求不符的,立即作出...
昨日,广东省“国五条”细则率先发布。要求严格执行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 与国办发〔2013〕17号文(即国五条)要求不符的,立即作出调整;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须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今年 底之前,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全面联网。
  “国五条”细则并没有提及二手房交易个税、二套房贷款和首付比例以及房产税试点等问题,均没有涉及,因此广东省“国五条”落地细则被业内形容为“温柔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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