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巴彦淖尔日报社 巴彦淖尔市消费者协会
一、本次开展的(首届)百姓满意的消费品牌(服务)评选活动,意义深远,影响力大,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及公共服务等行业均可参评。第一阶段要求以企业、参评品牌自荐,专家推荐等形式对信誉好的品牌进行海选。第二阶段对海选出的各类品牌进行形象展示,要求各参评单位组织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进行展示(晚报版面不得小于整版、日报不得小于1/2版)。展示结束后,主办单位根据发放选票的投票结果和收到的短信、网络统计数据,会同相关权威部门共同评选出提名单位(或品牌),最终从每个行业中产生三名百姓最满意品牌和品牌最具贡献奖、品牌最具创新奖、品牌最具诚信奖、品牌最具潜力奖等若干名。
二、此次开展的(首届)百姓满意的消费品牌(服务)评选在我市是一次新的尝试,以与消费者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医疗、商业、交通、保险、金融、旅游、影楼、汽车、住房、通信、教育、食品、餐饮、乳品、酒类、环保节能产品、名优特产品为重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组委会制定的评选标准严格执行,确保获奖品牌具有公信力,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三、活动评选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通过品牌自荐、专家推荐、消费者投票进行品牌海选,然后经过组委会初评,形成“候选提名品牌”,刊登于《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候选提名品牌”还将印制成有奖调查问卷,通过商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现场调查,诚邀社会各界踊跃投票。最后由权威专家、主办单位和热心读者共同组成 “品牌评选组委会”来最终评选(首届)巴彦淖尔百姓满意的相关品牌。
四、评选标准 问卷调查与消费者充分互动,通过“质量满意度、服务满意度、品牌知名度、品牌满意度、未来购物首选”等5个方面进行调查,每项满分100分。成为获奖品牌,必须满足“每项指标都在80分以上,至少有1项指标达到满分”这两个条件。
五、候选百姓满意消费品牌(服务)参评条件
1、企业经工商机关登记、纳税状况良好;
2、与消费者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3、生产、加工、产品标准体系配套完整,规范销售。
4、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等主流媒体上未被曝光。参加调查的品牌、企业需具有各方面合法手续,须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荣誉证书、质量认证证书、所获奖项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参评程序
1、品牌海选:百姓投票、企业自荐、专家推荐三种方式。
2、候选提名:组委会邀请知名专家对海选出的品牌进行初评,从中提名不同行业候选品牌若干。
3、候选品牌公示:将候选品牌名单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上予以公示。
4、公众投票: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巴彦淖尔新闻网上刊登调查问卷,公众对候选品牌的满意程度进行投票。
5、综合评定:知名专家和热心读者作为评委对公众满意程度较高的候选品牌进行投票审定。综合评定(首届)巴彦淖尔百姓满意的消费品牌(服务)名单。
6、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巴彦淖尔新闻网上公示满意消费品牌名单。
7、颁奖典礼:对获奖品牌企业、行业及各类单项奖举行(首届)巴彦淖尔百姓满意消费品牌(服务)评选颁奖典礼。
七、活动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3月中旬-2011年4月下旬
1、 刊登评选活动启事及消费者推荐品牌表格;
2、 在《黄河晚报》上刊登候选企业品牌展示;
3、 印制候选品牌LOGO的调查问卷,在各大商场及公共场所进行调查填写。
第二阶段:2011年5月10日前——品牌评选组委会结合消费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品牌评定。
第三阶段:2011年5月20日前——获奖品牌公示
第四阶段:2011年5月下旬举行颁奖盛典
品牌评选结果名单正式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巴彦淖尔新闻网公布。
对于获得最满意的品牌名单logo和名称每月两次在《巴彦淖尔日报》或《黄河晚报》刊登。
八、为吸引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并参与本次活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对参与推荐和投出选票的人员进行抽奖,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1人 价值3000元的奖品
一等奖:2人 价值1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3人 价值800元的奖品
三等奖:5人 价值500元的奖品
参与奖:30人 2011年晚报一份
九、参评费用
1、本次活动对海选阶段消费者推荐、企业自荐、专家推荐的品牌不收任何费用。
2、凡入围候选提名品牌企业需缴纳版面展示费。
3、参与评定获得(首届)巴彦淖尔市百姓满意的消费品牌(服务)奖缴纳参评费(包括专家评审费、奖牌、证书费、纪念品及《品牌专版》、《品牌联播》的宣传费等)。
活动热线:0478—8214597(传真) 8216349 13947806669
E_mail:bsggb@vip.163.com
巴彦淖尔新闻网:http://www.bynm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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