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天骄明珠小区的部分业主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从2007年购买了鄂尔多斯市宝泰鑫房地产开发的天骄明珠小区的住房,至今还未领到房产证。业主们曾多次找小区开发商索要房产证,对方一直拖延不予办理,对此业主们满心忧虑。
购房5年 房产证依然遥遥无期
15号上午,天骄明珠小区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她家便现款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楼房,但时至今日,李女士家的房产证依然遥遥无期。“关于房产证一事,我们曾多次找开发商索要,但他们一直说再等等,拖延着不给我们办理,而且从未就此给我们进行过任何赔偿。”说起索要房产证的漫长经历,业主们特别无奈。
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杨林介绍,小区从2007年开始向外出售,2009年业主们陆续入住,到目前为止共有10栋楼,约500多户业主。
管理中心:开发商未提供办证资料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去年曾办理过房产证。那么该小区目前房产证的办理情况具体如何?为此,记者采访了鄂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该管理中心的牛副主任在了解完具体情况后答复称:“天骄明珠小区到目前为止,只办理了5、17、18号楼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剩余七栋楼的产权证还未开始办理,主要是开发商未提供过任何相关的办证资料。”
开发商宝泰鑫法人:不接受采访
那么,购房多年为何开发商到目前为止还未将剩余七栋楼的办证资料交到办证中心?记者就此采访了鄂尔多斯市宝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王玉宝得知记者采访时,答复称:“你走吧,不管什么事我也不接受采访。”
律师:开发商属违约行为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若开发商与房屋购买者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产权登记一事,现房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为购买人提供办理产权的全部必要手续;期房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为买受人提供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手续。若开发商未提供必要手续,导致产权证不能办理超过一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由开发商来承担。开发商多年来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同时,苗律师建议买受人应当向房屋主管部门反映,因为作为房屋主管部门有权在房地产办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约行为进行查处。
记者手记:近年来,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社会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房屋产权证问题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各种办理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在这些现象的背后,不仅有开发商的罔顾诚信,也有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如果作为监管部门都没有及时监管到位,那么,如何能保证开发商自主的兑现自己的诚信,谁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显然相关的监管部门的有力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