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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依法清理收缴非法占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3-08-25 17:37:09   来源:延安日报(记者 宋伟)   评论:0 点击:

7月5日,我市对市中心城区开发企业和个别单位非法占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收缴工作正式启动。
    7月5日,我市对市中心城区开发企业和个别单位非法占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收缴工作正式启动。
  建立维修资金的目的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得到及时维护、更新和改造,保障房屋正常使用,维护业主长远利益。2007年以来,国务院、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相继修订了《物业管理条例》,财政部、建设部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也据此制定出台了《延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监管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市中心城区建成项目约317个,在建项目28个,已缴存的项目资金与实际相差甚远,项目占总量的6.7%,资金占总量的13.3%。具体存在问题,一是开发企业占用挪用维修资金问题严重。二是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多。三是物业管理交接缺乏严格验收手续,为后期物业服务埋下了隐患。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维修资金不能及时缴存,导致共用设施维修维护难以正常进行,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业主利益得不到保障。
  为了做好清理收缴工作,市房产办组织人员对市区各居住小区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制定了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三个月的努力,使维修资金收缴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具体清缴中,一是执行方案不折不扣。二是清理收缴坚持“先礼后兵”的原则、先行政措施后司法措施的原则、抓欠缴大户带动小户的原则。三是收缴工作不做不休。四是依法收缴不偏不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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