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家用汽车产品将有明确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修理商职责明确,今后车辆在包修期内出现问题,车主可依法免费修理、退换货。
《汽车三包规定》中明确表示,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解读
四种情形可退换
对于最受关注的退换货条件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列出四种具体情形:一是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二是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三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四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退车一次性退清货款
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应提供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六类情形免三包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一是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二是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三是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四是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五是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六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据新华社
本地反应
银川经销商:职责明确不用再受夹板气
本报讯(记者 黄超)昨日,《汽车三包规定》)消息一经公布,我市众多汽车经销商纷纷叫好,称今后不会再夹在厂家、客户中间“两头为难”。
比亚迪汽车宁夏银迪销售服务店曹宗华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又保护了经销商的利益,“之前我们一直是按照行业标准执行的三包政策,一切都是厂家说了算,经销商夹在厂家和客户中间很为难。”曹宗华说,曾经就有客户因为车辆质量问题找到经销商,但经销商反馈回厂家后,厂家给出的答复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并非原车质量问题,“客户不依不饶,我们又没有权做主,随后是经销商垫钱帮客户修车才算了结。”
类似的事情多个品牌汽车经销商都曾遇到过,某品牌汽车销售经理张莉告诉记者,《汽车三包规定》中清晰的划分了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修理商的权责,生产厂家需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随车附上三包凭证,“有了三包凭证,哪些问题是可以免费修理,哪些问题不能免费修理,就有了明确的规定,客户可以依法保证权益,我们经销商也可以照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