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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2013-01-17 11:23:44   来源:榆林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该办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我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重大...

 
 

        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该办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我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展销促销会、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对酒类、肉类、水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米面制品、汤圆、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特产等热销应节食品,要加大市场巡查、执法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力度。要严防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及问题易发处,要加大监督执法频次,切实防范监督的盲区和死角。要认真做好已取缔、已处罚、已责令整改对象的监管工作,严防问题死灰复燃。

        通知强调,要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要以生产经营大宗节日食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严把原料准入关,严防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回流生产环节,严防为抢订单、赶进度而生产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违法违纪的要严厉查处。加强对庙会等活动中临时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年夜饭、婚宴庆典、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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