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我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
会议指出,11个督导组下派到旗县区、市直部门单位,是对全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地区、部门单位加强督促检查、进行具体指导,是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健康开展并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会议要求各督导组,一是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相关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特点,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所督导旗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切实把“规定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特色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三是讲究方法,加强沟通。要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集“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四是严明纪律,接受监督。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守保密纪律,要自觉接受所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五是严格自律,维护形象。要切实加强督导组自身建设,带头贯彻中央精神,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市委26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督导工作各项制度,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纪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旗县区、市直以及驻市有关单位分管督导工作领导、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 呼布庆)